2026-04-03
搬家秘招整理報導/在不動產租賃市場中,「凶宅」始終是一個讓房東聞之色變、令房客避之唯恐不及的話題。每當出現「房客自殺害房東慘賠百萬」的新聞時,社會大眾往往會產生一種直觀的印象:只要有人在租屋處自殺,房客就必須對房東負起全額的損害賠償責任。然而,法律的邏輯往往比新聞標題更為細膩且嚴謹。近日,臺南地方法院114 年度訴字第158 號民事判決,針對一起發生在「包租代管」模式下的租屋自殺事件作出了裁定,而不動產專家、「白法務的不動產法務園地」創辦人白宗益也針對此案例,清楚解析責任相關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