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人壽售地涉弊 約談林鴻南、前妻交保
2026/04/15 09:28
中國時報記者陳志賢、洪凱音/台北報導
宏泰集團主席林鴻南,遭檢舉7年前利用旗下企業宏泰人壽辦理公開標售新北市淡水區淡海段土地案,疑指示時任宏泰人壽董事長魯奐毅等高層「左手賣右手」,將土地以25億元低價賣給集團關係企業泰和建經,涉及利益輸送,致宏泰人壽損失數億元。案經金管會查核發現,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檢調14日兵分12路搜索宏泰人壽、林鴻南住處,並約談林鴻南及前妻王婉玲、魯奐毅及時任泰和建經負責人黃樹榮8名被告及18位證人到案。
股票公開發行的宏泰人壽,民國108年5月14日發布重訊,指董事會為活化資產,決議公開標售新北市淡水區淡海段4、4-1地號不動產,董事會並授權經營團隊委託專業公司辦理公開標售,同年8月6日宏泰以25億4504萬元將土地賣給泰和建築經理公司,估計產生利益7.9億元。
事後金管會查核發現,宏泰人壽處分淡水土地案時,未依公司內部《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實際未採取公開標售程序,由集團實質關係人泰和建經以低價取得土地,致宏泰人壽損失數億元,涉犯《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
北檢懷疑,林鴻南涉嫌主導這起關係人交易案,14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搜索林鴻南8名被告住居所及宏泰人壽公司共12處,另通知林鴻南、曾任林男特助的前妻王婉玲、宏泰人壽前董事長魯奐毅8名被告及18位證人到案,訊後涉案人陸續移送北檢複訊,檢察官諭知王婉玲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和出境、出海。
宏泰人壽表示,對司法機關調查均予以尊重,並全力配合相關程序的進行,整體營運及客戶服務均維持正常運作,保戶權益並未受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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