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六」禁建51年 用地數變爆爭議
2022/01/15 16:16
聯合報記者林佳彣、戴永華/宜蘭報導
宜蘭地檢署大動作偵辦,據了解,檢廉此次調查行動與「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羅東工保案)有關,該地段於一九六六年時被誤植為保護區,禁建五十一年,加上羅東鎮發展腹地受限,前代理縣長陳金德向當時閣揆賴清德爭取於二○一八年元月審議通過解禁,訂正計畫範圍內的保護區為農業區,附帶同意變更公共設施用地及住宅區,土地利益龐大。
其中,位於羅東運動公園周邊的住宅區面積約一點三公頃,被陳金德變更為「機關用地六」,將由政府辦理徵收做為機關用地,因土地價值受影響,引發地主反彈。
宜蘭縣長林姿妙上任後聽取各方意見,評估無論是縣政府或鎮公所都無力動支超過六億元去徵收「機六」土地,縣政府於是變更回原來的住宅區,卻引發議員抨擊;縣政府研議後於二○二○年二月又改成機關用地,並計畫籌編預算辦理徵收。
「機六」主管土地變更權責為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以及辦理土地徵收的地政處長楊崇明,當時備受議員指責。這次檢廉調查中,由於「機六」土地編定改來改去,被質疑有圖利,吳朝琴遭收押禁見,楊崇明則因尚未進入用地徵收,最後以五萬元交保。
至於檢廉追查的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也與「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有關,全區解禁後把保護區訂正為農業區,事實上有很多農地沒有農用,經羅東鎮公所查報列管在案,但縣政府准予核發農務證明,成為合法農地,後來更解除列管,涉嫌包庇地主符合農地買賣可以不必繳交增值稅,若以長達五十一年解禁後的減免土地增值稅金來看,利益相當可觀,導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也遭收押禁見。
羅東鎮公所被調查的案子多半是之前的檢舉案,其中鎮公所舉辦晚會辦桌布置招標案,地檢署訊問廠商及羅東鎮長吳秋齡的丈夫魏炎輝等人,查無貪汙實據,全部無保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