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條款 公路法最高罰2,500萬

2016/10/31 09:13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為促使Uber在台合法經營,公路法修法將大幅提高違規營業罰鍰,擬從現行最高15萬元提高到2,500萬元,希望藉此產生嚇阻力,此被視為「Uber條款」。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今(31)日將協商此案,若達成共識,擬由民進黨黨團提案修法。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日前敲定的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中已納入公路法修正案,宣示政府處理Uber的決心。未來若立法順利,有機會趕在年底前通過上路。

Uber在台以資訊服務業經營叫車業務,引發爭議,國內計程業者不斷陳情抗議,8月底行政院長林全召集跨部會議,針對Uber爭議達成五點共識,其中之一就是提高營業裁罰金額,有效遏止違規營業行為。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今天將討論公路法修正案,提高違規營業裁罰金額,政院高層昨(30)日透露,現行罰鍰是5萬元到的15萬元,未來有幾個方案,其中一個是提高為10萬元到2,500萬元,換言之,再犯最高可罰到2,500萬元。

官員表示,現行罰鍰太輕了,Uber這麼多違規案件,從以前到現在,幾年下來,罰鍰合計也才七、八千萬元,有必要提高罰鍰,才能產生嚇阻力,希望Uber能在台合法經營。

政院高層表示,此案可能傾向由黨團提案方式,不過最後仍要看今天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結果而定。

行政院8月底針對Uber爭議,達成的五點共識,首先就是提高罰鍰,其次為推動多元化計程車方案;第三,經濟部投審會將等行政訴訟確定後再予續處;第四,財政部將依法對Uber在台營業行為追稅;第五,政府期待創新產業及新經濟模式在台發展,歡迎國外資金與技術來台,引進創新經濟模式,但營運模式應符合相關法規,與其他企業公平競爭。

官員表示,這些政策用意,是希望追求雙贏,不能坐視侵害合法經營者權益,形成不公平競爭,也希望Uber能在台合法經營,多元化計程車方案已上路,也歡迎Uber組車隊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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