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牌效應?其他更新案剉咧等

2017/08/04 09:09

記者黃意涵/台北報導

永春社區都更案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5條之1達成部分協議合建,事業計畫於2015年獲得北市府核定,北市府統計,目前依同法條申請都更的有25件,其中已核定5件。台北市都市更新處長方定安強調,每個都更案都是個案,難以互相比較,北市尊重法院判決結果。

台北市永春都更案延宕十數年,去年風光動工,但2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出爐,北市府敗訴定讞,意即永春都更案的事業、權利變換計畫核定撤銷,建照隨之失效。圖為停工的永春都更案現址。圖/王英豪

都市更新處表示,判決結果點出應補行相關程序,的確影響都市更新推動進程與工地進度,但市府已同步對於法院所指選配方式、營建工程管理費及風險管理費等內容進行專案評估,並將針對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補正程序的法令適用時點,最慢今天就會函詢中央。

副總工程司袁如瑩說明,本次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的處分為2015年1月29日北市府所核定的行政處分,並未否定全案的報核,如果中央認為費用提列部分須再審議一次,可能從審議會程序就可補強;但如果中央認為法院所指出的點須透過事業計畫修正,則可能需從寫計畫部份著手,市府希望在最完備的程序下,目標最慢在8個月內完成。

袁如瑩表示,根據統計,目前北市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5條之1達成協議合建的更新案有25件,已核定有5件,其中1件已完工、2件正在施工中,這次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並未針對此法條有所指摘,而每個個案的狀況也不同,不認為此次判決會影響這些案件的進行狀態,且也沒有類似永春案有私地主提起訴訟的情形。



所有新聞 / 政策 / 都更
所有新聞 / 地方 / 骨牌效應
所有新聞 / 臺北市


黃意涵/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