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法拍屋最怕"資訊不清"! 特殊資訊須載明

2014/07/02 15:31
好房News記者蘇彥菱/整理報導
 
買法拍屋最怕「資訊不清」,像日前台南有名單親媽媽誤買「法拍凶宅屋」,貸款四處碰壁,遭遇令人同情,如今民眾買法拍屋多層保障了!因《強制執行法》修法,增訂法院查封不動產時,都必須調查,包括海砂屋、輻射屋、火災受損、地震受創、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等情況,並載明於查封筆錄及登錄在拍賣公告上。
 
強制執行法修法後,民眾買法拍屋多了層保障。(好房資料中心)
 
 
依照之前規定,拍賣不動產應由執行法院先期公告,載明不動產所在地、種類、實際狀況、占有使用情形及其應記明事項等,然而日前強制執行法三讀通過,根據包租公律師蔡志雄解釋,舉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包括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或火災受損,以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法院應事先調查清楚,並於查封筆錄及拍賣公告上載明。
 
蔡志雄表示,強制執行法修法後,買法拍屋多了一層保障,有助於民眾了解屋況,以避免想撿便宜而買法拍屋,卻誤買凶宅的情況再度發生。

想學更多快速出租絕招,變身聰明房東!立即報名→7/16<好房影響力講座>包租公必懂買租法全攻略!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