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國道肇事原因統計 第一名未保持安全車距

2016/08/07 17:07

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國道交通事故的發生原因,「不夠禮讓」是最關鍵因素。高公局公布近三年國道肇事原因統計,前三名依序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以及未注意車前狀況,都與民眾的駕駛行為有關。學者指出,民眾考取駕照後缺乏正確的駕駛觀念,「不夠禮讓」是交通事故發生主因,政府要加強宣導,警方更應嚴格取締,減少事故發生。

高公局公布104年國道事故檢討分析,去年國道全線共發生2萬多件交通事故,較前年增加,造成89人死亡、2446人受傷。進一步分析發現,國道死亡車禍發生時間,以深夜至清晨時段最多,其次是中午時段,推測原因可能與深夜清晨時段的車流量少,民眾易開快車,肇事件數也相對高。

高公局指出,去年國道交通事故前十大肇事原因,第一名是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占五成,其次是變換車道或方向占一成二、未注意車前狀態占一成左右。第四到第十依序為其他引起事故的違規、倒車未依規定、車輪脫落或輪胎爆裂、裝載貨物不穩妥、酒後駕駛失控、車輛零件脫落,以及未保持行車安全間隔。

公警局表示,未保持安全距離指的是兩車前後的距離不足,但若是兩車左右相距的間隔不足,則是未保持安全間隔。

值得注意的是,高公局統計近三年的國道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前三名都未改變,可見政府宣導下,民眾依然沒有調整駕駛習慣。逢甲大學運輸管理系副教授李克聰說,這顯示有些民眾雖然考取駕照,卻沒有接受良好的教育訓練,也缺乏正確的行車觀念,未與前車保持適當距離、行車時惡性插隊,就容易肇事。

李克聰認為,國道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在「不夠禮讓」,警方更要嚴格執法。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表示,交通事故跟人、車、路有關,車子可以保養、維修,道路可透過工程改善,但人若無行車安全觀念與路權概念,任意插隊或沒有保持安全車距,都是錯誤的駕駛習慣。

吳木富指出,小車與前車的安全車距是車速除以2,如車速100公里,車距就是50公尺;大車的安全車距則是時速減20,如車速100公里,安全車距則為80公尺。

此外,國外也有一種秒距法,前後兩車的安全距離,小車應保持兩秒鐘、大車三秒鐘。舉例來說,民眾可注意前車通過一固定點後開始默數兩秒鐘,若未數完,車子已通過該固定點時,就表示車距不足,必須立即減速以加長距離維護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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