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未和解 消基會助打團訟

2020/07/16 10:00
中國時報 譚宇哲、陳人齊/台北報導
 
林森錢櫃大火造成6死、55人受傷,至今仍有20多名受害者及家屬未與錢櫃和解,日前北市法務局同意協助代為提出團體訴訟,但法務局15日表示,已將團訟案轉給消基會並獲同意,協助自救會向錢櫃提團體訴訟,市府今日將邀消基會公開說明。
 
錢櫃大火發生至今已近3個月,錢櫃董事長練台生仍未公開向受害者道歉,讓許多受害者及家屬忿忿不平,組成自救會,控訴錢櫃不負責任,沒有誠意,上月底並將團體訴訟意願書遞請法務局函送消基會,消基會14日函覆法務局,同意協助。
 
林森錢櫃大火造成6死、55人受傷,至今仍有20多名受害者及家屬未與錢櫃和解。圖/中時資料照
 
消基會祕書長吳榮達表示,雖然昨天召開座談會後,決定要協助消費者打團體訴訟,但後續還要看有多少人願意簽權利轉讓書。依消保法規定,須滿20人授權,才能進行團體訴訟,詳細人數還在統計。
 
因尚有20多人還沒與錢櫃和解,吳榮達說,若這些人都簽下權利轉讓書,後續才會召開說明會,評估受害者受傷狀況、調查賠償金額並討論,最後才是組織律師團,步上法院訴訟程序。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表示,非常感謝消基會伸出援手,希望透過團體訴訟,儘速讓火災加害方負起所有應負責任,也期望未來法院審理時能做出「懲罰性的賠償」,以追溯及嚇阻不法業者,最嚴重可被勒令停業,並課以超出實際所致損害的額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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