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逾百人 5月裁罰基準加重
2019/02/13 11:21
工商時報記者 邱琮皓/台北報導
為政府資訊公開,臺北市勞動局12日表示,從5月1日開始,針對業者違反勞基法公布名單時,將同步公布裁罰金額,另外,也調整「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5月1日開始,僱用人數百人以上的公司將提高裁罰標準,與上市櫃公司用相同基準。
勞動局表示,從5月1日開始,針對業者違反勞基法公布名單時,除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外,也將公布裁罰金額資訊,以利民眾查詢業者受處罰情形,了解案件處分輕重,並且透過公開資訊,讓民眾可以檢視及監督機關執行情形。
公司逾百人,5月裁罰基準加重。
另外,勞動局也公布修正「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而修正重點在調整事業單位組織規模、受影響人數的分級標準。
影響最多的,就是百人以上的企業,將與上市櫃公司使用相同標準。勞動局的裁罰基準,主要是依照規模大小及性質分做甲乙兩類,在初犯的罰鍰級距,甲類為2萬元至20萬元、乙類為2萬至15萬元,而二犯的罰鍰,甲類從10萬元起跳,乙類則是5萬元。
勞動局解釋,修正前裁罰基準是以上市或上櫃公司、或資本額1,000萬以上為甲類,但經過討論之後,發現有包括醫院、機關學校、財團法人、基金會等,不是公司的型態,但僱用人數眾多、影響甚鉅,所以增訂僱用勞工人數100人以上為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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