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拆不拆?業者:環評出爐再說
2015/09/13 12:21
好房網News記者陳佑婷/整理報導
美麗灣渡假村建照、使用執照被判無效,台東環保團體呼籲縣政府應該盡速拆除美麗灣,除了還給杉原海灣應有的美麗風貌之外,同時還擔心未來美麗灣將如焚化廠般,走向國賠。不過美麗灣業者卻表示此次判決沒有實質意義,一切還是等環評結果出爐再做評斷。
美麗灣渡假村建照及使用執照被判無效,環團開記者會呼籲台東縣政府應盡快將美麗灣建築拆除。(翻攝自Google Map)
台東環保團體於民國102年間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台東縣政府於民國99年發給美麗灣的建照及使用執照無效;並請求法院作成美麗灣必須訂定計畫限期拆除美麗灣建築的行政處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在今年9月3日作出判決,認為民國97年法院已經撤銷美麗灣的環評,因此判決建照和使用執照無效。但是環保團體請求拆除美麗灣建築部分,法院認為違章建築的處分請求,應向主管機關台東縣政府提出,並非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遭駁回。
對此,台灣環保聯盟台東分會召集人廖秋娥等人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既然行政法院已作出判決,希望台東縣府就應負起行政責任,盡速拆除美麗灣渡假村。由於台東縣政府於2013年時,曾公告有條件通過美麗灣環境審查,讓美麗灣申請復工獲准,雖然後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撤銷了復工許可,但是環團還是擔心,若再拖延下去,恐怕會像之前的焚化廠案一樣,以天價國賠收場。
另外,環團也於自由時報表示,美麗灣違反環評,是實質違建,縣府不應給予任何理由補行建照及使用執照程序,業者違法在先,亦不生信賴保護原則,拆除費用應由業者自負。
不過,美麗灣的副總經理朱膺州仍於媒體再次強調,美麗灣開發案在民國102年已經重啟環評,屬於程序違建,只要補件即可,沒有拆除的問題,一切還是要等最後的環評結果出爐再做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