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分解塑膠免洗餐具 8月起禁用
2023/02/04 09:33
聯合報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未來塑膠免洗餐具不論可不可分解都禁用。環保署預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事項第二項草案,禁用「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的免洗餐具,預計今年8月1日起實施,違者可依廢清法開罰1200元。
環保署於91年7月開始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等八大類管制對象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後來更擴大管制政府部門、學校餐廳、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內用飲食,不得提供使用各類材質免洗餐具。
環保署說,考量近年業者多以生物可分解塑膠作為限塑後的替代材質,但可分解塑膠須在特定環境才能快速分解,且國內無合適的再利用方式及堆肥設施,影響既有回收體系。為減少免洗餐具用量,這次預告調整非屬塑膠類免洗餐具定義,將「生物可分解塑膠免洗餐具」納入不得提供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