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洗衣毀損也要賠 消保處建議修正契約

2024/07/13 09:31
中國時報記者林良齊/台北報導
 
自助洗衣衣物毀損概不負責?依現行法令規定自助洗衣店也要遵守「洗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包括衣物毀損、遺失等也要賠償,但消保處官員坦言,洗衣定型化契約多規範傳統洗衣行送洗衣物,已建議經濟部另立新定型化契約或在原定型化契約中另立新章以符現今情勢,但不符合洗衣定型化契約要求限期改善,不改善最重可處50萬元罰鍰。
 
依洗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送洗衣物因可歸責於企業經營者事由,導致不能返還,消費者可請求賠償金,若消費者未能提出發票或其他單據,可依洗衣費用20倍賠償,最高賠償限額1萬5000元。
消保處官員坦言,洗衣定型化契約多規範傳統洗衣行送洗衣物,已建議經濟部另立新定型化契約或在原定型化契約中另立新章以符現今情勢。圖/中時資料照片

 

消保處12日公布查核24家自助洗衣店業者結果,有3家不符合建築安全管理、3家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但有23家不符合定型化契約規範,其中有11家未有履約保障機制,22家事先約定送洗衣物遺失、被竊、失火或其他原因而滅失毀損者,企業經營者概不負責,還有18家洗劑商品標示不符合規範。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消保官梁明圳坦言,無論傳統的送洗或自助洗衣店皆一體適用「洗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但部分契約內容對現行自助洗衣店已不適宜使用,已建議經濟部修正「洗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至於此次查核也已通知相關機關裁罰或命其限期改善,不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最重可處最高5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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