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炒房客」 陸規定2022年起法拍房納入限購政策

2021/12/22 10:10
聯合報記者黃雅慧/綜合報導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9日發布《關於人民法院司法拍賣房產競買人資格若干問題的規定》,指出自2022年1月1日起,司法拍賣房產活動遵循房產所在地限購政策,發布的拍賣公告載明競買人必須具備購房資格。
 
據發布,法院在司法拍賣房產成交後,應當審核購房人提交的購房資格證明文件,資格不符的法院不予出具拍賣成交裁定書。此外,當拍賣房產出現流拍等無法正常處置情形,不具備購房資格的申請執行人等當事人請求以該房抵債的,法院亦不予支持。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自2022年1月1日起,司法拍賣房產活動遵循房產所在地限購政策,發布的拍賣公告載明競買人必須具備購房資格。圖/中新社

 

大陸「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此類政策,將促進此類法拍房市場的更快降溫,也打擊了藉法拍房來變相炒房的現象」。
 
嚴躍進表示,此次對於購房資格的審核,明確了界定的時間點,即從認購到最後成交。這樣做,也是為了防範交易中不負責任的現象;同時「變相使法拍房流拍以債務索取的方式過戶房產」的各種鑽政策漏洞的行為也將得以杜絕。
 
由於法拍房在多數城市不受限購政策的影響,因此受到沒有當地購房資格的購房人的青睞。但此前大陸多個城市已陸續發布政策,將法拍房列入限購範圍。
 
陸媒《證券日報》先前報導,繼2017年北京法拍房實施「限購」之後,2021年初上海法拍房也被列入「限購」範圍。據不完全統計,北京、上海、廣州、深圳、佛山、廈門、南京、三亞等日前已將法拍房納入限購範圍。
 
此前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未提「房住不炒」引發猜測,但中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迅即重新明確這一主基調,並提出要加強預期引導,探索新的發展模式。由此顯示,中國大陸「房住不炒」定位並未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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