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位注意!可用、實際空間有陷阱
2016/08/16 09:45
記者羅緗綸/竹北報導
民眾購買身障停車位,在訂立契約前,應注意是可用空間或實際空間,以免發生爭議。
新竹縣消保官羅鈞盛最近受理一起購買停車位糾紛,買方指他考量家人行動不便,購買2個身障停車位,標準身障停車位是6公尺長、3.5公尺寬,兩個車位總寬度應該是7公尺才對,但現場丈量才知,兩個車位合計寬度才5.5公尺,等於少了1.5公尺。
賣方認為並無欺騙買家,因身障停車位有給予身障者放置輪椅的共用空間,中間的1.5公尺是左、右兩停車位都可使用的空間,因為兩邊停車位同時有身障者上下車的情況很少,這1.5公尺寬是共用空間。
買方認為,賣方以「共用空間」為詞,將停車空間重複計入,實際是「縮水」了。
雙方協調後,賣方同意一個車位退還5萬元,共退還10萬元,並從買方應交付的尾款中扣抵,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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