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去年大賺618億 4月電價可能「小降」
2016/01/13 10:20
記者邱莞仁/台北報導
受惠燃料成本大跌,台電公司去年全年大賺六百一十八億元,創歷史新高。台電董事長黃重球昨天表示,依公司法規定,盈餘應先彌補累積虧損,且電價大降不利節能減碳,預期四月電價可能只會「小降」。
去年一月中,立法院通過新版電價公式試辦兩年,分別在四月、十月調整電價,設定半年漲幅不超過百分之三,全年電價漲幅不超過百分之六,台電合理利潤最高為百分之五。
台電公司昨天舉行媒體年終餐敘,黃重球表示,台電去年大賺,依電價公式設定,扣除法定盈餘一百七十二億元後,仍獲利四百多億元,究竟要用來回饋民眾?或優先彌平虧損、投入開發再生能源?台電沒有太多意見,最終交由電價審議委員會討論決定。
黃重球說,台電過去累積虧損仍達一千九百卅六億元,按每年法定餘額可在十年內攤平,期盼盈餘可完全投入填補虧損。不過,他也了解,盈餘若全數填補虧損而不降價,外界會有不同的聲音。
黃重球強調,降電價固然可回饋民眾,但電價調降不利節能減碳,因此四月有可能撥出部分盈餘讓電價「小降」。
台電副總黃鴻麟也指出,今年也將針對住宅、小商店等用戶,推出簡易配合兼抑低尖峰負載及節電誘因的「新時間電價」方案,以強化節能。
他表示,全台表燈用戶約一千兩百多萬戶,過去時間電價規劃以工業大戶、便利商店等大用戶為主,全台戶數約六千六百萬戶。預計農曆春節後上報經濟部、四月一日上路的「新時間電價」方案,將設計二段式(含尖峰、離峰),與三段式(含尖峰、半尖峰、離峰)時間電價。
黃鴻麟指出,新時間電價精神在鼓勵用戶於離峰時段用電,不但可省下電費,同時降低台電供電負載壓力。此外,台電也會簡化電價結構,如僅按戶計收固定用戶費用,無需訂定契約容量計收基本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