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老街 台南首訂自治條例

2013/02/22 11:50

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遊客常對台南狹窄蜿蜒的巷弄、美麗的老房子,留下深刻印象,台南市政府最近擬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希望透過立法,加強保護古都內的歷史街區。

台南市政府最近擬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希望透過立法,加強保護古都內的歷史街區。(圖/台南觀光局)

這項自治條例是全台首件針對老街保存設立的法令,台南市議會已三讀通過,市府將組委員會逐步畫設。文化局表示,全市老街中,知名度較高的安平老街、神農老街、橋南老街、新化老街等均將檢討。

台南市老屋、老街常面臨開發、拆除的壓力,雖然文化資產保存法明定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的保存,不過「凍結」人民的資產,列入古蹟,限制買賣與更動,當事人都無法接受。

「我們希望透過自治條例和獎勵方式,鼓勵民眾保存老街區」,文化局表示,未來將定出獎勵辦法,包括補助老街區整建、房子整修,而且只要有藝文團體或藝文工作者進駐老街區,也會補助租金。

「萬一我家畫設成街區,門前的小巷,還能不能拓寬?」這是民眾普遍的疑慮,文化局表示,歷史街區與不能開闢巷道不能畫上等號,只是透過街區的畫設,讓民眾更認同老街區的價值。

台南市古都保存再生基金會副執行長顏世樺表示,許多老街在商業進駐後完全走味,市府擬訂自治條例的用心雖好,但重要的仍是透過補助活化老街,才有利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