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工業宅 修法增門檻 新北最嚴 商辦開發面積限10%
記者邱煜婷/台北報導
市場上有不少工業宅建案,看起來和一般房屋沒兩樣,但因價格較便宜,吸引不少民眾購買,但其實這類住宅往往游走法律邊緣,依照《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定,工業區內不得設置住宅,不過因為住宅認定困難,不少建商以商辦名義取得建照,規劃成一般住宅賣給民眾。
營建署中部辦公室城鄉計劃科科長李守仁表示,《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8條中,將工業區內可開發的商辦設施,從原先可佔全工業區總面積的50%縮小到30%,其中的細項開發面積也從10%縮減到5%,期盼可減少工業宅的產生;目前就等行政院核定,順利的話預計本月中旬公告實施。
新北市城鄉局都市計劃科股長李澤仁說,新北市為減少商業設施轉住宅使用,不只讓商辦設施開發總面積不得逾30%,甚至單一建築基地中,商辦設施開發總面積要在10%;也要求將廁所集中配置,且房屋隔間最少要100坪,避免建商將商業辦公室規劃成住家,目前將工業區廠房、商辦控管在108案內,未再增加。
而列管108個工業區廠房、商辦中,有32件為工業宅使用;對於現有工業宅,新北市輔導19件申請變更使用分區,企圖使工業宅合法為一般住家。新北市城鄉局計劃審議科科長邱信智表示,目前僅新莊區「金莊悅泉」、泰山區「金璽御品」2社區,有條件通過內政部都委會變更為住宅區,但仍待補件審核通過,另4案仍在新北市審議中,希望能有成功案例。
不過目前尚未有工業宅因違法遭裁罰,僅有公平會以廣告不實名義裁罰建案,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表示,工業宅不合法,但公平會也只能就建案廣告未註明為工業區,以廣告不實來裁罰。
公平會近2周就裁罰桃園縣、台北市南港區的工業住宅,累積金額405萬元,目前最高裁罰紀錄是2008年瓏山林建設「四季紐約」建案,裁罰550萬元。
◎新莊區:5件
◎中和區:4件
◎樹林區、三重區、蘆洲區:各2件
◎五股區、泰山區、三峽區:、淡水區:各1件
◎總數:19件
資料來源:新北市城鄉局、《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