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灰填彰濱無權管 彰縣要求修法
2017/09/06 10:37
記者林敬家、黃寅/連線報導
台電台中火力發電廠4年前開始,將煤灰填築在彰濱工業區線西西3區,由環保署進行環評監督,但彰化縣政府質疑倒在地方卻沒有審核與處分權,縣長魏明谷說:「太不合理!」要求環保署應研議修法。
台電台中火力發電廠的底渣掩埋區。 圖/彰化環保局提供
經濟部開發的彰濱工業區,原以抽砂填海或公共工程土方填海造陸,後來依再利用規定以煤灰為工程填地料源,環保署民國99年審查通過環評差異分析報告,但彰化縣環保局在102年發現台電公司未經取得煤灰再利用檢核登記前,已先進場填築隔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分,卻因檢核登記主管機關在台中市府,被撤銷作業。
魏明谷縣長昨天表示,台電煤灰填築在彰濱工業區,審核權卻在台中市府,「在彰化傾倒掩埋,理應由彰化縣政府審核」;他也指台中火力發電廠空汙費繳給台中市府與中央,未交彰化縣,但空氣汙染跨縣市涵蓋彰化,要求台中火力發電廠把1/2的空汙費繳交彰縣府,否則不歡迎台電的煤灰到彰濱。
民眾也常陳情彰濱工業區線西區有煙塵散飛,環保局巡查發現台電擅自載運到底灰掩埋區掩埋導致煙塵,環保局長江培根說,環保局沒有處分權,只能將相關資料蒐證移送環保署處理,「地方環保局管不到,法令確實須調整」。
台中電廠人員說,此事關重大,總公司已指示由環境保護處人員進一步瞭解後再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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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林敬家、黃寅/連線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