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托育也友善保母 黃偉哲宣佈補助居家保母設施汰換費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為了讓年輕人願意生、能夠養,而且養得好,台南市配合中央推動準公共化托育政策,居家保母與社會局簽訂加入準公共化契約高達95%,簽約率領先其他五都,為肯定居家保母對於台南市托育政策的支持,黃偉哲市長20日宣佈,即日起開辦補助居家保母購置設施設備汰換費,預計全市約有1,500位保母符合申請資格。
社會局指出,將幼兒送至簽約保母或簽約托嬰中心托育者,家長每月至少可領取6,000元的托育補助,台南市的保母用行動支持在地友善育兒政策,為提供更優質的托育環境,臺南市褓姆職業工會理事長溫月桂向黃市長建議補助居家保母設施設備汰換費,獲得黃偉哲市長大力支持。台南市政府展現十足誠意,希望簽約保母與家長間能達到雙贏,去(107)年已提供保母專業責任險保費與健檢費補助及為保母免費施打流感疫苗,今年也增加補助設施設備汰換費,以實際行動鼓勵及感謝保母加入友善托育的行列。
台南市長黃偉哲宣佈,即日起開辦補助居家保母購置設施設備汰換費。
「臺南市居家式優質托育人員設施設備汰換補助計畫」以補助購買照顧兒童所需教玩具、繪本或嬰兒床、桌椅等相關照顧用品及器材為主,補助對象為與社會局簽訂準公共化托育服務契約的保母,108年10月31日前有實際收托未滿二歲兒童事實者,依托育型態分為一般型、加值型及全方位型等3種類型,提供不同額度補助,所購置的單項物品金額上限為一萬元,每3年可提出一次申請。
「一般型」累計收托事實達180天者最高補助6,000元;「加值型」累計臨托服務達80小時最高補助1萬元;「全方位型」收托特殊工作家庭兒童(做二休二、夜間托育及全日托育等) 或收托12歲以下兒少保護個案、發展遲緩兒童、身心障礙兒童及寄養家庭兒童之托育服務者累計90天,最高補助1萬5,000元,以上均以契約書為佐證並有回報本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紀錄為依據。
社會局提醒有意申請今年度設施設備費補助的保母,需於 11月15日前提出申請,詳情可洽本市各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第一區(06)208-8362、第二區(06)247-2587、第三區(06)303-5053、第四區(06)635-3728或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婦女及兒童少年褔利科(06)298-5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