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江婉儀/綜合報導
新北市中和某處住宅區違規改成KTV經營,即使裁罰金額超過75萬元,仍不管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繼續違規經營。新北公安小組表示,依照《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處以罰緩,並將該處住宅斷水及斷電。
新北市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該住宅區由於該處持續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甚至以更換人頭方式規避累計裁罰,因此提報公安小組執行斷水電,維護都市居住環境。
![新北市中和某處住宅區違規改成KTV經營,即使裁罰金額超過75萬元,仍不管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繼續違規經營。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zI3MjAxMW5ld3M,/5df640c315b1eb10_639x477.png/qs/w=600&h=600&r=16888)
八大行業不得於住宅區營業,若透過人頭經營八大行業規避罰鍰惡意重大,凡經查獲違規情節重大者,一定會立即採取必要強制作為,呼籲業者切勿持僥倖心態,公安小組將不定期稽查取締;另也會要求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也應善盡維護管理其合法使用的法律義務。
城鄉局表示,倘遭斷水斷電,依據《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處理違反都市計畫法事件申請復水復電審查原則》規定,必須拆除室內違法相關設備,並繳清該地址歷年來所有罰鍰,且停止供水供電滿6個月後,才能向市府申請復水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