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宏舜、賴佩璇/台北報導
喧騰一時的洪仲丘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天宣判,九名被告中,前五四二旅旅長沈威志仍獲判無罪,憲兵官郭毓龍、禁閉室副室長羅濟元改判無罪,士官督導長范佐憲等六人因與洪家人和解,獲減刑並宣告緩刑,全案除沈威志外,其他都可望定讞。
洪仲丘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天宣判。(圖/聯合新聞網)
洪仲丘父母及擔任立委的姊姊洪慈庸都到庭聽判,洪家律師邱顯智表示,除沈威志外,家屬目前不考慮請檢察官對其他被告提起上訴,也沒提民事求償,只與被告達成以廿萬至四十萬元和解,將捐給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等公益團體。
昨天是洪仲丘被送「悔過」四周年。洪仲丘的母親說,案發至今依然難過、心痛,一路以來是選擇看被告態度給予機會,對於沈威志獲判無罪,她不能接受,但尊重判決,「沈威志讓人感覺並無對仲丘及家屬有歉意,這是我比較介意的;至於他判多久,都不是我在意的事情。」
洪仲丘原定二○一三年七月六日退伍,因被發現帶照相手機歸營遭懲處後死亡,洪家人無法接受;他所就讀的成功大學發起紀念活動,更引發有不快軍旅回憶的國人悲憤,在凱達格蘭大道上上演「公民教召」、「萬人送仲丘」兩場大型集會。
洪案牽連十八名被告,禁閉室的九名管理士中,有兩人無罪,其餘七人因業務過失致死罪遭判三至六月徒刑定讞。最高院撤銷發回的九人中,更一審被認定有罪的被告全與家屬和解,洪母曾在法庭上為他們說情,盼他們「家庭平安」,合議庭皆予緩刑。
洪家人至今唯一不肯原諒的沈威志,更一審認定沈並未指示任何人要關洪禁閉,他並不知道沒開人評會;且沈曾將洪誤傳的簡訊轉發給政戰主任、參謀主任,並非毫無作為,合議庭認為他與陸海空軍刑法、刑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規定「故意」要件不符,判他無罪。
本次改判無罪的郭毓龍被認定只是依往例接收禁閉生,未私行拘禁;羅濟元當初被口頭指派代理禁閉室副室長職務,後來又被叫去大門衛哨值勤,未構成業務過失致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