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台南縣市合併前,原永康市公所向台南縣教育局商借龍潭國小車行分校廢校後閒置建物開辦市立托兒所,因少子化,該托兒所停托,加上縣市合併,兵荒馬亂下,該托兒所產權移轉因而卡關,移交公文竟「人間蒸發」,地主要收回土地四處踫壁。市議員李坤煌29日邀市府相關單位及地主協商,由於移交公文卡在永康區公所,決議地主寫陳情書申請建物報廢並還地,由永康區公所函轉市府會簽,權責單位依法執行報廢拆除,還地於民。

市議員李坤煌表示,龍潭國小車行分校使用車行段193、194-4、194等3筆土地,係洪姓等13名市民所有之私人土地,現有二層樓建物無使用執照且未保存登記,民國99年原台南縣社會局函文,指建物無法申請合法建照,托兒所須停止招生,市公所遂於99年7月停止招生。
李坤煌指出,99年12月25日縣市合併,永康區公所依規定移交相關檔案給社會局,102年市府將托兒所納入教育局體系進行幼托整合,惟該筆建物並未出現在市府財政處、社會局或教育局檔案中。
地主洪坤池表示,龍潭國小車行分校於民國67年設校,受少子化影響,於91年廢校,建物使用逾30年,當地已無設校需求,10多年前向市公所要求還地,卻找不到受理機關,求助無門,地價稅仍由地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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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區副區長邱保華指出,91年8月車行分校改為永康市立托兒所,99年7月30日托兒所停托,當年10月移交社會局,但無下文,1百年12月再催辦一次,都沒處理。教育局秘書室主任莊燕如表示,教育局迄今並無移交資料。社會局科長王美珠指出,永康市立托兒所既已停托,移交該局當然不接,因承辦人員連換3人,人事更迭加上不知如何辦理,以存查建檔。
市府各單位互踢皮球,李坤煌批評,移交公文就此人間蒸發,石沈大海。都發局技正簡誠福、財政處副處長柯惠雄建議,可用台南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65條,建物滿25年使用年限,可報廢、拆除、還地。
經協調後決議,由地主向永康區公所陳情要求拆屋還地,區公所轉呈市府相關單位會簽通過後申請報廢,拆屋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