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媛玲、張策/新北報導
過去因政府預算有限,全國各地有許多長期未徵收的公共設施用地,新北市府透過都市計畫公設用地專案通盤檢討,將保留地解編「還地於民」,昨有三峽、土城兩案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城鄉局表示,透過此次20處專案解編,可望新闢公園綠地30公頃、道路15公頃,有助提升都市整體發展。
城鄉局計畫審議科長許仁成說,昨天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的兩地公設解編範圍,涉及38處公設保留地,預計解編21.71公頃公保地,將透過公辦市地重劃方式開發,原地主可領回55%建築用地,市府能開闢公園綠地、廣場等5項開放性公共設施,對地主及市府是雙贏。

此次三峽案地主約1千多名,透過市地重劃取得三峽分局周邊242坪私有土地,由警察局、消防局辦理警消共構廳舍改建作業,解決三峽分局和派出所服務量能不足問題,並在三峽市中心新劃945坪開放空間供在地居民使用,同時配合未來捷運三鶯線通車,解編LB07站旁閒置公保地,規畫2333坪公園綠地,提供行人友善城市環境。
另土城案解編牽涉400多名地主權益,此次將大清水公園周邊未開闢地區納入檢討範圍,除將開闢完整公園,也留設計畫道路銜接串聯明德路、永豐路及廷寮溝新闢道路至和城路,緩解金城路因捷運土城樹林線工程產生交通壅塞問題。
許仁成指出,全新北畫設公共設施面積8469公頃,扣除已開闢及整體開發的公設用地等,許多土地長達3、40年未處理,透過20處專案檢討處理塊狀公共設施265公頃,政府不用花錢進行道路開闢、公園開發,地主分為可建築用地 ,各得其利。
新北20處納入公設用地專案檢討,已有澳底一階發布實施,另11處經內政部審竣包括坪林水源、三峽、蘆洲、石門等地,新店、新莊及淡水等8處正在審議。通常土地解編在都市計畫通過之後, 辦理重劃工程需2至3年,地主就可拿到土地利用,屆時公共設施也完成。
原文出處 【還地於民 新北三峽、土城公設解編過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