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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小吃店用早餐 7人上吐下瀉送醫

#地方 #食物中毒 #上吐下瀉 #小吃店 #腸胃炎
中國時報記者張妍溱/台中報導
 
台中市清水區於29日傳出集體食物中毒案,據了解,吳姓與陳姓兩家人外出遊玩,當天大家先到小吃店食用完早餐後,包括大人小孩7人,陸續上吐下瀉,均送往童綜合醫院急診,初步判斷疑似為感染性腸胃炎;食品藥物安全處說,將到該傳統早餐店稽查,進一步釐清。
 
童綜合醫院表示,被送來的7名患者都意識清醒,皆出現上吐下瀉或腹痛噁心等疑感染性腸胃炎症狀,其中16歲李姓少年因為腹瀉嚴重,呈現癱軟無力感,當場安排住院;至於是否為食物中毒,仍需衛生局進一步調查釐清。
台中市清水區29日傳出集體食物中毒案,計7人出現上吐下瀉或腹痛噁心等疑感染性腸胃炎症狀,被送到梧棲童綜合醫院緊急救治。(梧棲童綜合醫院提供/張妍溱台中傳真)
台中市清水區29日傳出集體食物中毒案,計7人出現上吐下瀉或腹痛噁心等疑感染性腸胃炎症狀,被送到梧棲童綜合醫院緊急救治。(梧棲童綜合醫院提供/張妍溱台中傳真)
另41歲吳姓女子、8歲吳姓女童、13歲陳姓男童、12歲陳姓男童、16歲李姓男子、43歲陳姓男子,自昨天下午2點05至2點47間陸續到院急診,均意識清楚,但都出現上吐下瀉及腹痛腹瀉等情況,疑感染性腸胃炎,經急診治療並後續觀察。
 
衛生局表示,食安處接獲醫院通報,有民眾7人於29日凌晨2時20分於大雅區某傳統早餐店,食用鐵板麵、小籠包、煎餃、米漿、奶茶、豆漿等餐點,陸續出現嘔吐及腹瀉等疑似食品中毒症狀。食安處將派員至現場稽查及抽驗,若調查結果為業者供應之餐食所造成,將依規定處辦。
 
食安處說,屆時如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屬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將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及同法第44條,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人體與食餘檢體均檢出相同病原菌則依違反《食安法》第49條,將移送司法偵辦。
張妍溱∕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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