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台南市知名的大東夜市可能營業到明年底,業者希望轉移陣地到南紡購物中心對面的平實營區商業區土地,申設大旺夜市遭市府駁回,業者認為市府是受到民代壓力,不排除打行政官司爭取權益。市場處回應,依法夜市必須設立在公告區域,而非商業區土地都能申設。
大旺夜市申設風波餘波盪漾,最近有花園夜市附近住戶,在網路po出2005年住戶陳情書,指稱花園夜市所在地當初原本是公園用地,遭夜市搶占,直到近年才取得營業執照,質疑有官商勾結。市場處表示,花園夜市土地是公設保留地,依法可以設立夜市。
大旺夜市申設風波餘波盪漾。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大旺夜市申設風波餘波盪漾。圖/聯合報系資料照](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jgxODY2Mm5ld3M,/e0f606a72b9d3946_1279x960.jpg/qs/w=600&h=600&r=21995)
業者最近向國防部租用平實營區重劃後的商業區土地,申設夜市,遭國民黨籍議員反對,認為平實營區是市中心蛋黃區,不適合做夜市,市府開審查會議,認為依照台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攤販應設置於主管機關公告的地點」,平實營區並非公告地點,駁回申請。
業者拿出當初申設的公文,表示市場處原本同意申設,市府因民代反對駁回申請,「法令隨市府任意解釋,業者投資血本無歸」。
市場處副處長楊政舉指出,南市在2013年曾公告全市22處攤販集中設置場所,原則是輔導既有合法、新設從嚴審查,目前全市48處夜市,有14處合法,未合法原因包括地目不符等,像大東夜市就是在機關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