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魏喬怡、戴瑞瑤/台北報導
又有一金控大股東因參與金控經營遭金管會重罰。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10日宣布,中信金控在過去1年7個月內,固定邀請不具負責人身份的大股東參與60次會議,不符公司治理,對中信金和中信銀行開罰3,000萬元,中信金董事長顏文隆、副董事長陳國世分別被停職6個月及1年,中信金總經理陳佳文3個月內月薪減3成,專委張明田今年年薪減5成。
此外,保險局亦對中信金子公司台灣人壽開罰1,000萬元,總經理莊中慶停職1年,合計被罰4,000萬元、五經理人被罰,是對大股東干政處罰最重的一次。

林志吉指出,去年其他金控被檢舉大股東干政,檢查局即啟動金檢,發現中信金大股東從2020年12月起的1年7個月期間,共參與60場中信會議及主管餐敘,「頻率密集,議題廣泛」,且有財業務、人事資料給大股東、並進行決策,涉入的情況比其他金控更為廣泛、參與報告人員更多、議題更廣等,所以開出金控法以來最高金額的罰單。
同時,金管會認為中信金相關負責人及經理部門長期漠視,遵法認知嚴重不足,對涉背信案的員工,仍以專委職稱提供「諮詢」服務,參與公司如財務、資本管理、公司策略等重要決策,缺乏妥適風險隔離機制,因此對高階經理人亦重罰,並要求中信金依比例原則追究其他涉及的內部主管責任,並檢視陳國世擔任中信投信董事長的適當性。
至於台壽高層也被處重罰,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指出,發現中信金大股東常參與台壽重要會議,如方向會、戰隊餐敘及業務交流會等,大股東亦訂出目標,考察台壽不動產投資標的,台壽亦將不動產投資藍圖簡報提供大股東秘書及專委秘書,內控出問題,所以總經理亦被停職一年。
對此次重罰,中信金指出,尊重主管機關的處分,將虛心檢討,並針對缺失事項持續改善精進,公司營運並無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