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為避免市售醫療口罩被劣質品混充,衛福部規定從去年12月25日起,不得再販售非雙鋼印口罩,但記者實測從網路上仍可購買到非雙鋼印口罩,台南市衛生局表示,目前尚未接到檢舉案件,如果繼續販售,依違反藥事法可以處罰3萬到200萬元。
衛生局表示,依規定如果業者手邊還有非雙鋼印的口罩未賣完,可以送回原生產廠商,再由廠商統一向衛生局申請驗章,申請期限可到今年的3月31日,之後驗章張貼在包裝盒上,即可持續販售到賣完。
網路上有許多販售醫療口罩,價格高低不一。圖/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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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有多家口罩生產廠商,衛生局表示,到目前為止,尚未有廠商向衛生局提出驗章申請。
去年下半年國內一度發生「口罩之亂」,有口罩業者甚至是口罩國家隊,以進口劣質的原料混充生產醫療口罩,引發民眾緊張,擔心劣質的口罩無法防疫,衛福部在9月24日推出雙鋼印口罩,要求國產醫療口罩都必須有雙鋼印,並給予市場3個月的緩衝期,市面上非雙鋼印口罩可以販售到12月24日,之後必須由原廠回收驗章。
之後因為國內口罩供應充裕,加上疫情趨緩,市場上的口罩出現價格崩盤,很多囤貨業者擔心非雙鋼印口罩賣不完,削價賣出。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從12月25日之後,曾稽查市售醫療口罩,大多符合規定,都是雙鋼印的口罩,並沒有發現販售非雙鋼印。
但記者上周到網路上購買一盒50片250元的醫療用口罩,買到的卻是非雙鋼印,衛生局表示,依法在網路上販售口罩,必須要有藥商執照,如果沒有依違反藥事法可開罰3萬到200萬元,如果醫療口罩上沒有雙鋼印,等於是未依規定標示,同樣可開罰3萬到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