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柏澔、林則澄/台北報導
聯合報報導紐西蘭牛乳今年起零關稅進口,進口乳能否標示「鮮乳」爭議至今未解,食藥署強調已函請農業部提供「以30日(或15日)區分鮮乳、ESL乳」方案等科學依據。農業部反駁,應由食藥署自行找出實證資料。食藥署代理署長林金富說,會再努力跨部會溝通,讓草案順利通過。
去年4月農業部在進口牛乳的標示給兩項建議,針對效期30天以上進口鮮乳得標示「長效鮮乳」的甲案,或是標示「長效乳」的乙案,但也強調基於農產輔導及發展需求,建請可優先採用乙案。

食藥署採用甲案,去年六月預告,保存期限超過30天乳品可標示為「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或「ESL(延長效期)鮮乳」,該草案預定今年7月生效。但可標示「鮮」字引發酪農強烈不滿,憂心國產鮮乳失去競爭力,揚言上街抗議。
農業部畜牧司長李宜謙昨表示,食藥署確實多次來函請農業部提供標示鮮乳、ESL乳等方案的科學依據,但是否標示「鮮」字是衛福部所訂定,如果想要科學依據,應該是由規範標示的主管單位食藥署找出實證資料,而不是農業部提供。
林金富回應說,將邀集相關部會及專家學者召開會議,或是以其他形式的協商取得共識,努力以溝通消除障礙,讓草案如期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