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胡瑞玲、林海/台北報導
經濟部「用電大戶條款」已實施兩年,要求契約容量5千瓩以上企業五年內履行使用一成綠電。隨著二年定期檢討期限將至,綠色和平昨公布盤點五大傳產用電大戶屋頂光電設置率,四家低於百分之四,要求經濟部嚴管用電大戶。
根據綠色和平資料,台塑集團屋頂光電設置率1.2%,其中台塑石化及南亞塑膠未設置;遠東集團3.6%;台玻集團2.7%;統一集團未設置。僅中鋼集團設置率近五成。
綠色和平等環團指不少傳產用電大戶,屋頂光電設置率低於百分之四,要經濟部嚴管。記者侯永全/攝影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洪昇邦說,多數義務戶採購買憑證履行義務,屋頂光電設置率低於4%,實際增加再生能源設置遠不及5千瓩,顯見用電大戶條款效率不彰,無法推動大戶承擔足夠的能源社會責任。
環團昨提出包含將用電大戶認定門檻由5千瓩下調至8百瓩、2025年義務由契約容量改為至少實際用電量的二成、提出更多差異化方案,鼓勵自建發電設備、依能源轉型目標,提升2030年用電大戶義務至少實際用電量達3至6成。
經濟部能源局技術組副組長鄭如閔則說,法治檢討需要時間,各團體意見會納入檢討。
台塑總管理處總經理林善志說,台塑企業截至2021年底已完成四點二百萬瓦裝置設施,預估年減2682噸碳排;近兩年也全面盤點各廠區工廠、宿舍與停車場屋頂,台塑集團估投入至少1111億元,加碼建置太陽能裝置量達184.3百萬瓦,將可年減19萬噸碳排。
亞泥公司說,將持續利用自有的水泥廠房,今年將完成建置太陽能發電系統,合計裝置容量3.7百萬瓦,以實際行動降低用電碳排,並通過節能措施、等改善工程,每年可節省2700萬度電。台玻、統一截稿前尚未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