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琮恩/台北報導
衛福部在案發3個月後,15日終於針對台北市一歲男童剴剴遭虐死案舉行檢討會議,綜觀會議結論,僅3歲以下安置童,不經父母同意均任專責醫師這項結論較為具體。然該決議不僅引發基層兒科醫師反彈,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將於113年截止,是否延續也尚無定案。
基層醫療協會理事長、開業小兒科醫師林應然是登記在案的專責醫師。他表示,過去必須由幼兒雙親提供身分證及簽章才能派案專責醫師,而高風險個案涉及社會議題,要父母同意難度較高,故少有醫師接到指定派案。
然而,兒虐案發生後,社工遭獵巫咎責,且戰火延燒至幼兒專責醫師。林應然表示,自己雖目前尚未要求退出計畫,但身邊已有不少兒科醫師擔心,若負責的個案遭受兒虐,恐會像該名社工一樣遭各界撻伐,因此醞釀退出幼兒專責醫師。
林應然說,幼兒專責醫師個管費過低是另一原因,指定派案對象雖有每案1000元個管費,高於一般案件費用,但專責醫師為處理行政事務,多需加聘護理人員協助,以一位月薪5萬計算,一年必須支出60萬年薪,除非收案量達數百人以上,否則根本入不敷出。
「專責醫師制度對兒科醫師造成的負擔,主要在於處理高風險個案,一般兒童案件影響不多。」林應然表示,依規定,專責醫師需每年訪視高風險個案二次,然此頻率不高,且若保母、家長要隱匿虐兒事實,醫師也難發現。衛福部決議要把3歲以下安置童,不必雙親同意就派案給專責醫師,建議要由人力充足的大醫院負責,別把壓力加諸基層兒科診所。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幼兒專責醫師計畫是行政原核定之「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的子計畫,母計畫年限共四年,將於今年底到期,114年是否銜接,衛福部仍在向行政院爭取經費。有關專責醫師指派方式,權責在地方衛生局,各地媒合方式各有不同,會請衛生局依掌握醫師服務量能做適當分配;專責醫師個管費因已經核定,113年將維持高風險個案每案1000元,尚無提高管理費用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