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翁至成/台北報導
未成年無照駕駛已成為國內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憂,交通部公路局近五年統計,每年未成年無照駕駛案件均超過4萬起。法界指出,現行法制與司法實務下,未成年的法定監護人都會被認定須負連帶民事賠償責任,至於車主要不要一併賠償,則取決是否明知無照仍出借車輛。
承理法律事務所副所長洪維駿指出,青少年成年前在民法上屬限制行為能力人,若無照駕車肇事,依法即須負侵權責任,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亦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未成年無照駕駛已成為國內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憂,交通部公路局近五年統計,每年未成年無照駕駛案件均超過4萬起。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穩勝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包盛顥指出,現行交通管理規範已明定,考領汽、機車駕駛執照須年滿18歲,民事責任上,若未成年人於行為時具備基本識別能力,因不法行為侵害他人權利,須與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若行為時欠缺識別能力,則由監護人單獨負責,父母或監護人就是要負責。
包盛顥進一步說,賠償範圍並不僅止於醫療費或車輛修理費,若被害人因事故導致勞動能力減損、無法工作,或需長期照護、增加生活支出,均屬可請求的賠償項目;若被害人不幸死亡,除殯葬費外,近親家屬亦可依法請求精神慰撫金,被害人生前依法負有扶養義務者,也可向加害人請求相應賠償。
若肇事車輛是向親友或第三人借用,關鍵在於是否知情。包盛顥指出,若車主明知駕駛人未成年,仍將車輛出借,已屬違反保護他人安全的法律義務,一旦造成他人生命、身體或財產損害,車主須負民事賠償責任;但若車主能證明不知情,或車輛遭擅自取用、轉借,且已盡合理管理義務,則可能免責。
洪維駿指出,司法實務多認定,明知對方無照仍出借車輛,車主會被認定屬侵權行為人,須與肇事者及其監護人連帶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