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思慧/花蓮報導
交通部公路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推動台9線玉里鎮三民段道路拓寬工程,需徵收民宅與土地,但花蓮縣政府的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辦法,仍採用102年的自治條例評點,與今年的物價波動差異大,引起民怨。縣府建設處回應,評點會依照條例檢討;議會則要求調高補償價格,並提出專案報告。
花蓮縣議會召開修訂「花蓮縣興辦公共工程用地拆遷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專案會議,針對其中合法建築物拆遷補償各項評點及價格探討,多位縣議員、縣府建設處人員與會,玉里鎮長龔文俊、鎮代表吳新文、約20名房屋土地被徵收的鄉親,更特別搭乘遊覽車北上參加會議。

代表吳新文說,依照自治條例第16條規定,每年7月1日要按照前1年,行政院主計處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年增率調整,但現在還在使用102年每評點13元的規定,批評沒有每年調整就是公務員瀆職,損害民眾權益、造成財產損失;已經收到補償金的人,甚至可以依據法令按鈴申告。
建設處副處長張志豪表示,依照自治條例規定,就評點與營建物價指數調整,各縣市政府依照規定內容,跟物價指數的漲幅調整、檢討,查估的金額組成,就拆遷建物的面積及構造的點數,再乘以評點計算。建物的構造與金額的部分,各縣市政府都有落差,評點調整會依照自治條例再來檢討。
專案會議決議,為保障拆遷戶的居住權益,獲得合理的補償費,請縣府依法參考通貨膨脹、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每年重新評定,儘速從優從寬調高花蓮建築物拆遷補償價格,並在24日臨時會提出專案報告。
原文出處 【台9線花蓮三民段拓寬 徵收民宅補償12年未調整引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