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營建署新發布的全國及縣市房價負擔能力指標顯示,今年第一季全國房價所得比較去年第四季的8.37倍,略降為7.51倍,雙北市也分別降至14.6倍及12.4倍。營建署企劃組表示,房價所得比降低,是由於全國中位數房價下修,才使國人對房價的負擔能力略有提升。
全國房價所得比降低,唯獨高雄市的房價負擔能力減弱。(好房資料中心)
自去年第四季起,營建署依據實價登錄的成交房價,及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的綜所稅申報資料推估所得,發布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第一季全國房價約為家庭年所得的7.51倍,較上季降低0.86倍;另全國貸款負擔率為31.81%,代表家庭每月的可支配所得中,有31.81%用來支付房貸,與上季相較也降低3.55個百分點。同時,全國中位數房價較上季降低7.14%,顯示民眾購屋偏向低總價的產品。
統計的20個縣市中,台北市與新北市的貸款負擔率分別為61.87%、52.53%,仍超過一半,屬於民眾對房價「負擔能力過低」程度;高雄市、台中市及新竹縣則的貸款負擔率為31.81%、31.65%及30.84%,介於30至40%,屬於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程度,其餘14個縣市因貸款負擔率均低於30%,屬於「可合理負擔」程度。
全國房價所得比與貸款負擔率已連續兩季下降,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今年第一季雙北市、台中市、台南市民眾的房價負擔能力相較上季略有提升趨勢,高雄市卻是唯一房價所得比、貸款負擔率「雙漲」的區域,後市有待觀察。
營建署企劃組表示,若將台北市及新北市的貸款負擔率與亞洲主要城市比較,中國深圳、上海及廣州今年第一季分別為69.03%、80%及79%,香港為50.42%;日本東京去年為40.84%,韓國首爾去年第三季數據為39.34%,顯示雙北市的房價負擔能力仍優於中國主要城市。
另外,營建署指出,自第二季開始,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將刊載於「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不再公開對媒體說明,此舉可能造成「一份數據、各自解讀」的亂象,與政府不動產資訊透明化的目標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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