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即時報導
新北市勞工局輔導企業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最高補助可達200萬元。今年第二階段申請自即日起受理至7月15日止,歡迎新北市轄內事業單位提出申請。
勞工局長許秀能表示,新北市訂有相關補助計畫,只要是登記在新北市的事業單位,勞工局每年聯合勞動部給予經費補助,有意願設立托嬰中心、幼兒園等托兒設施者,當年度可申請最高200萬元的補助。
新北市勞工局輔導企業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最高補助可達200萬元。 圖/本報資料照片
此外,新北市加碼提供「教保服務人員或托育人員人事費用」及「專業諮詢服務費用」補助,已設托兒設施者,每年最高可申請50萬元更新或改善設備補助;如有提供員工托育津貼者,可申請每年最高60萬元的補助;設有員工哺(集)乳室者,可申請最多2萬元的經費補助。
勞工局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後,已將應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措施的事業單位,擴大適用至僱用勞工在100人以上的雇主。為鼓勵更多企業提供托兒服務,勞工局已成立單一窗口,協助企業解決相關問題,共同營造友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