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簡慧珍/綜合報導
彰化縣上演台版「地面師」案。1名企業董事長的6旬母親去年接到假檢警電話,告知她的帳戶涉洗錢案須被監管。董娘不但交出帳戶,還抵押名下2幢透天厝借錢贖回,合計財損破億元;警方逮捕20名詐團嫌犯移送,全案擴大偵辦。
彰化縣員林警分局表示,詐團分工精細,找來車手、收水車、水房、機房,還有持有合格執業執照的代書、地政士及律師,提供一條龍服務。據了解,由林姓汽車旅館業者提供資金,林被捕後矢口否認,聲稱只是單純借款周轉資金,並未涉詐。

據了解,這名董娘去年2月接到自稱刑警大隊來電,指控她涉及詐騙洗錢,須監管帳戶資金流向,且「偵查不公開」,不可對外洩漏,又有「檢察官」來電同樣要求,還線上調查董娘涉及的不法情事,讓她深信不疑,交出2個金融帳戶所有證件。
假檢警詢問董娘有無不動產,若有需交付監管,董娘怕家人知道她「涉案被調查」,聽從詐團介紹的地政士、代書建議,把名下位在員林市的2幢透天厝,設定抵押給林姓男子,對方付款2700萬元;董娘到員林地政所辦理手續,拿到現金交給「檢察官」。
警方表示,董娘為不讓家人起疑,向朋友借錢湊足2700萬元,交給林男換取塗銷設定抵押;她的異常行為引起家人注意,得知後立即報警,警方分頭到台北、台中、桃園、台南等地5度搜索,逮捕首腦28歲徐男、37歲林男與律師、地政士、代書、水房等18人,全案依涉洗錢防制法、重利罪、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移送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