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婦援會專線 4年487件求助
婦女救援基金會2015年開設「未得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求助專線,至2019年已接獲487起求助案件,一年超過百件,其中高達兩成是未成年少女,最年輕的僅11歲。有些孩子因玩網路遊戲,對方要求用照片換寶物、遊戲點數,而落入陷阱。
婦女救援基金會「未得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求助專線,至2019年已接獲487起求助案件,其中高達兩成是未成年少女。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婦女救援基金會副執行長杜瑛秋表示,透過網路取得或散布私密影像是新興犯罪型態,但現在只能用刑法的散布猥褻物品罪論處,最多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因可易科罰金,很多人根本不擔心。且散布猥褻物品罪的罪名對被害者又是二度傷害。
五成遭到親友傷害
杜瑛秋表示,被散布親密照受害者有五成是遭到親友傷害,四成是來自網友、不認識的人。其中,未成年受害者中有人是因為玩網路遊戲為了買寶物落入陷阱;有些小孩因為處境脆弱,社交能力較差,以為交到朋友被誘騙;也有些人是與好友互拍不慎流出。由於現在小孩都習於上網,使得網路犯罪特別容易發生。加上怕家長知道的心態,使得加害人抓住這點,進一步威脅。
95%受害者為女性
婦援會統計2015至2019年服務案件,95%受害者為女性,絕大多數在40歲以下,未成年者占女性整體比例21%。53%加害者是同事、同儕、現任或前任伴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