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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針對既存違章建築,放寬申請接水接電規範,民眾準備相關文件到建管處即可申請,不過建管處提醒,申請條件放寬不等同違建合法化,若有違規情事遭到查核,還是會依規定斷水斷電。
北市建管處表示,針對具有住宅生活功能的既有建築物,包括廚房、衛浴和臥室等,市民準備相關文件提交給建管處,即可申請接水接電,審核通過將獲得一份公文,代表同意對建築接水接電,市民應妥善保管公文,後續再按規定程序申請,向台電公司及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申請接水接電。
根據建管處說明,申請文件包括申請書、切結書、門牌編釘證明書、設籍證明(戶籍謄本及身份證影本)、證明建築是在1994年以前既有的文件(如航測圖或核准證明),以及建築物平面圖說(需標示申請範圍及住宅生活機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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