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雜誌9月號/撰文:陳舒曼、圖片:好房網News資料照
房屋被稱為不動產,原因就在於其流動性較差,但事實上,如果善用轉增貸,其實就算不出售手上的房產,也能夠變出現金運用。所謂的增貸,就是當房屋購入一段期間,通常是1年後,且在繳息正常的大前提下,若房屋鑑價有上漲,就可以跟銀行申請增貸。
舉例來說,原先購買的房屋銀行估價為1,000萬元,貸款金額8成為800萬元,正常繳付貸款2年後,銀行估價上漲為1,200萬元,以貸款8成計算,就多出160萬元,這個數目就是能夠增貸出來使用的金額。至於轉貸, 一來是轉換貸款銀行,有機會談到較好的利率,同時也可以同步談增貸,讓手邊有更多現金做運用。

何世昌指出,轉增貸除了房屋估價上漲才有空間外,銀行也會考量申貸者的還款能力,同時現在政府大力抓炒房,增貸來的資金需有明確用途,不得作為購買另一間房產自備款。
此外,民眾的申請轉增貸之前也要想清楚目的,若是為了節省利息,要先計算手續費、違約金等費用有沒有比省下的利息少,一般房貸若只剩5、6年,就不建議再更動貸款銀行,通常轉增貸的房貸年限越長,利率就越高,反之則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