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嚴雅芳、侯思蘋/台北報導
大魯閣(1432)昨(20)日公告重大決議,董事會通過將旗下台中新時代購物中心及新竹湳雅廣場兩處商場營業資產,以10億元價格,透過「營業讓與」方式轉讓予遠雄流通。
大魯閣表示,兩處商場租賃合約皆尚有約十年存續期間,此次經營權移轉採「無縫接軌」模式,商場營運不會中斷,遠雄流通預計承接現有商場經營團隊及員工,確保營運穩定。大魯閣在兩座商場內的運動休閒項目也會續留。

大魯閣釋出台中新時代購物中心及新竹湳雅廣場經營權案,公司表示,本次營業資產讓與入帳時程視交易基準日及與業主相關程序進度而定,最快今年第4季認列,最晚明年第1季完成點交與入帳。資產處分後,公司將集中資源發展運動休閒本業,並支援美國市場展店規劃,大魯閣2026年擬在美國市場開設三至四家新店。
另外,遠雄流通事業此次承接大魯閣台中新時代購物中心與新竹湳雅廣場的經營權,對遠雄集團而言具有策略性意義。遠雄自2015年投入零售通路,斥資8億元於新北汐止開出首座購物中心「iFG遠雄廣場」,被視為遠雄跨足百貨零售領域的指標性布局。
原文出處 【大魯閣兩商場轉讓遠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