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俊智/桃園報導
桃園市交通局去年推大型重機可停機車格,擇定桃園區2座停車場試辦,由於試辦期間一天最多停2輛,期滿未再推廣,但民代認為是試辦地點有問題,指其中1座還在殯儀館旁,以此否定需求很奇怪;交通局允檢討,預計下半年尋適當風景區再試辦。
依據法規,大型重機只能停放汽車停車格,若占用機車停車格,輕則被舉發罰款,嚴重恐面臨拖吊,但規定引發重機族不滿,指車位難尋,而部分重機車身不大可停入機車格且不影響他人,應適度開放;各地政府為此研議相關辦法,但作法不一。
大型重機車位難尋,亂停又面臨罰則,桃園市議員李宗豪盼市府參考外縣市做法,開放重機停一般機車格(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桃園市交通局去年2月推公有收費停車場重機可停機車格,擇定南門公園地下停車場與大有立體停車場試辦,試辦時間到去年6月30日止,結果平均一天只停1、2輛,因此未再推廣。
民進黨桃園市議員李宗豪表示,市府的試辦地點非重機族群活動範圍,大有立體停車場甚至位於殯儀館後面,以這裡的試辦結果推論重機族群沒有需求很奇怪。有些縣市已開放重機可停路外機車格,桃園應能參考其做法。
交通局長張新福表示,按照現行法規,重機就是要停汽車停車格,無法停機車停車格,因此未來試辦會朝畫設重機停車格為主,在中央法規尚未修訂前,暫不考慮開放重機停一般機車格。至於未來試辦地點,還在評估。
原文出處 【大型重機停機車格 桃園允尋址再試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