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勞保老年給付無論選一次請領或年金,因為有保證領回機制,勞工該領的錢不會少。但如果勞工雖已達請領條件,來不及領就不幸去世,家屬會吃虧嗎?答案還是不吃虧。
舉例而言,某勞工58歲有28年勞保年資,某日突遭車禍身亡,該勞工雖已經達到一次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資格,但一直未提出申請,身故後家屬原本以為只能請領35個月的死亡給付。勞保局審核發現該勞工已達請領老年給付資格,主動核發較優渥的老年給付給家屬。
很多勞工擔心年金領不到一次請領總數。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勞保局表示,勞工在參加勞保期間因故去世,家屬多半不清楚申請死亡給付,未留心當事人是否已達請領老年給付條件。
以往勞保局收到家屬申請死亡給付後,審核時若發現當事人可以請領老年給付,會再通知家屬重新改填老年給付申請書,程序較為繁複。
由於類似案件不少,家屬也搞不清楚應該申請死亡給付或老年給付,為了服務家屬,勞保局於今年5月針對這類案件提供便民措施,亦即接獲家屬通報當事人去世,申請死亡給付後,經核算死亡給付及老年給付金額,直接核發較高金額給家屬,家屬不需要再重填老年給付申請書,簡化申請程序。
另外,如果勞工退出勞保後去世,但是參加勞保年資已滿15年並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資格,家屬可以選擇請領遺屬年金或是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勞保局表示,遺屬年金會按照當事人原本可領的老年年金金額計算後發給半數,一次請領則可領老年給付全數。因遺屬年金為老年年金半數,實務上家屬多半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