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提地政士法覆議案,昨(28)日經立院表決覆議案過關,回到修法前狀態,一旦逾期或不實申報將逕予處罰。
內政部長李鴻源向立院國民黨團承諾,下會期會提出地政士法、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等地政三法修法。(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內政部長李鴻源也向立院國民黨團承諾,下會期會提出地政士法、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等地政三法修法,如果登錄有誤,不可歸責於地政士等經紀業狀況,明文規定予以免罰;而預售屋的申報,不待建商與代銷業的委託契約屆滿再辦理登記,而是研議個案成交後一定期間內申報。
立法院昨天以記名投票表決,在現有112席立委,以60票對45票通過覆議案。覆議後回到修法前狀態,一旦違反實價登錄規定逾期申報或不實申報,將逕予處罰,沒有限期改正寬限期。
李鴻源向黨團表示,下會期一定會提出「地政三法」修法,並列優先法案,讓實價登錄制度更健全、更透明。研擬中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方向包括權利人提供錯誤資訊供地政士申報登錄的裁罰規定,並規定如果自行登錄,而有規避、妨礙或拒絕提示有關文書也會有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