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戴鈺純/綜合報導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期至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飲料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共計抽驗52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12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為23.1%,統計不符合規定產品國產為7件、進口為5件。

此次抽驗不符規定產品,違規原因為2件「茼蒿」分別檢出1~3項殘留農藥;「金桔」及「包心白菜」各2件分別檢出1~2項殘留農藥;3件「草莓」、2件「芥藍」及1件「辣椒」各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皆為高風險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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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臺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及農政單位溯源處辦並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屬臺北市業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另已通知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臺北市第一、二果菜批發市場供應人申請登記及管理要點」,針對違規供應商停止供應10天,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第3次廢止供應人資格,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惟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