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葉冠妤、屈彥辰、丘采薇、張議晨、王宏舜/綜合報導
同婚專法通過四周年前夕,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專法修正案,同志家庭終於能無血緣收養子女,準用民法收養的規定。彩虹平權大平台表示,此次修法,讓想要收養的同志配偶、已經共同生活的同志收養家庭順利成家。台灣伴侶權益權益推動聯盟也說,未來台灣不分性傾向均能收養無血緣的孩子,台灣距離婚姻平權又往前邁進一大步。
根據修法說明,我國已於2019年通過同婚專法,準用民法相關規定。惟規範限制同性配偶收養他方養子女及共同收養子女,使部分未婚的同性伴侶為了收養孩子而不敢結婚。若擁有親權一方不幸發生意外,孩子亦無法由另一位共同照顧其生活的配偶繼續養育而可能必須脫離現有家庭。故為兒童的利益,予以修正放寬。
立院三讀通過同志家庭準用民法收養無血緣子女,圖為全台第一對擁有共同親權的同志伴侶喵喵和圍圍。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去年一月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做出國內首件准許同志收養無血緣孩子的裁定,讓高雄男同志愛侶喵喵和圍圍成為全台首對同志共同收養的家庭;「圍爸」昨受訪表示,很感謝少家法院法官當時站在孩子立場,勇敢做出裁定,如今立法院完成三讀,「其他夥伴終於可以像異性婚姻的家庭一樣,讓孩子成為法律上的一家人」。
愛家公投領銜人、北市議員曾獻瑩仍主張,這將損及下一代權益,更指同運團體猶如「切香腸」,一片片切,衝擊台灣的法律、教科書用語、文化。他認為,孩子還是在一個爸爸、一個媽媽的環境成長下最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