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高雄大火嚴重死傷事故引發各界重視危老大樓改建議題,內政部昨(15)日表示,今年已透過建立代拆機制、提高容積獎勵、加速都更審議等三箭齊發,協助各界共同推動都更及危老重建、提升建築安全,以免更多憾事發生。
因高雄市城中城大火事故,內政部長徐國勇承諾要提出修法,補強與早期興建的危老建物相關的法規,內政部營建署亦指出,今年已經推出三大策略,棒子蘿蔔並下,加速推動都更或危老重建。
高雄大火釀成嚴重死傷,內政部營建署棒子蘿蔔齊下,加速推動都更、危老重建。圖/聯合報記者林伯東攝
在「棒子」部分,營建署指出,為加速危險建築更新重建,今年5月修正《都市更新條例》第57條後,已授權地方政府準用《建築法》代為拆除的機制,對於已經有傾頹或朽壞,而可能明顯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築物,可免除實施者與政府最後階段的協調程序,直接由地方政府代為拆除,以加快都更腳步,避免潛在重大災害發生,造成嚴重傷亡或財損。
在「蘿蔔」部分,營建署指出,今年5月都更條例的修法,還一併提高獎勵誘因,針對實施容積管制之前,已經興建完成的中高樓層建築物,參與都更的建築容積,得放寬至原建築容積1.2倍。
營建署表示,對於上述老舊中高樓層建築,如果屬於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如海砂屋或耐震能力不足等,更有改建的急迫性,獎勵上限可以放寬到原建築容積1.3倍,都更實施者對於上述二項容積獎勵,可擇優辦理。
營建署強調,容積獎勵也不是萬靈丹,從過去推動危老及都更的經驗來看,行政程序明確化、各環節行政效率的提升等,也是推動關鍵,為了讓地方主管機關及業界辦理都更業務時,有更清楚的依循,都更條例及配套子法都在配合實務滾動修正。
特別在行政效率的提升上,營建署表示,今年也參考各地方政府審議經驗,修訂發布《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指引》,讓地方主管機關有更明確的行政指引,加速都更案件審議。
營建署說,目前都更重建的相關法規、機制以及經費等已到位,未來須結合中央與地方、政府與民間共同合作,加速推動都更或危老重建,以提升建築安全及國民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