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推動TOD(大眾運輸導向都市發展),促進捷運站周邊進行都更,但公告施行後3年申請案掛零。議員許淑華指出,市府今年為加速推行,放寬原本回饋公益設施的條件,改為無須審議,即可以繳納等價代金取代做公益,卻形同放棄原本可取得公益設施的面積,恐有圖利嫌疑。北市都發局表示,僅是為了提供申請開發者彈性多元選擇。
許淑華指出,原本TOD申請案獎勵條件之一,獎勵容積的一半對應的樓地板面積,在興建後無償捐贈予市府,設置公益設施空間,如公托、長照、社宅等。如經審議通過,可同意繳納等價代金給市府替代。但她發現,今年卻改為無須審議,可由申請者自行選擇捐面積做公益或是繳納代金,等於是變相鼓勵開發廠商用代金換容積。

許淑華說,今年修正內容,雖然還包含下修基地面積、增加適用捷運站點、增加捷運周邊適用範圍,是為了釋出更多誘因、減少申請困難,立意良善,但市府不應變相鼓勵實施者用代金換容積。
許淑華議員也發現,新北市110年底修正新北市TOD的規定,有規定TOD容積獎勵增加部分,要回饋部分比例給新北市府設置公益設施;對比之下,北市府也應趁此TOD計畫,取得北市欠缺之公益社福設施。
都發局科長謝孝昆指出,這次新修正放寬規定,例如修訂新增捷運出入口移設、提供Youbike、留設人行空間等獎勵項目,加上原先的回饋公益空間、繳納代金,都是提供開發者彈性及更多元選擇。
至於改為不需審議,謝孝昆表示,審議並非要經過都委會或都市審查,而且過去3年都沒有申請案,才決定要滾動式檢討。且TOD案的概念,還有包括節能減碳構想,不是全然以取得公益性空間為最主要目的。為了加速推動,增加誘因,未來都發局也將成立單一窗口,簡化申請公益空間的行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