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四平所在北屯區公所旁,15日時突然有一對男女走進派出所,經警員詢問,二人才面帶尷尬透露,他們要到區公所登記結婚,但有證人簽名的結婚書約忘了帶,只好到派出所求助,詢問警員是否願意擔任證人,幫忙簽結婚書約,兩名警員也樂得沾喜氣協助,讓二人順利完成登記。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四平派出所警員葉維康15日中午值班,發現一男一女走進派出所,葉詢問二人有什麼需要幫忙的,二人略帶尷尬地表示,「今天去區公所申請結婚登記,結婚書約都準備好了卻忘了出來,沒有證人可以替他們證婚,想拜託警員是否可以幫忙當結婚證人」。
台中市北屯區一對新人15日前往北屯區公所登記結婚,卻忘了帶結婚書約,二人到派出所求助,兩名警員也熱心當結婚證人,在書約上簽名。圖/第五警分局提供![台中市北屯區一對新人15日前往北屯區公所登記結婚,卻忘了帶結婚書約,二人到派出所求助,兩名警員也熱心當結婚證人,在書約上簽名。圖/第五警分局提供](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jgxMzczNG5ld3M,/6e6606136b6a23b0_1218x910.jpg/qs/w=600&h=600&r=21995)
![台中市北屯區一對新人15日前往北屯區公所登記結婚,卻忘了帶結婚書約,二人到派出所求助,兩名警員也熱心當結婚證人,在書約上簽名。圖/第五警分局提供](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jgxMzczNG5ld3M,/6e6606136b6a23b0_1218x910.jpg/qs/w=600&h=600&r=21995)
警方一問才知,求助的新人是想遷戶口至北屯區,所以到北屯區公所登記,若再返家拿書約,將錯過吉時。
警員葉維康認為是喜事,樂意幫忙,找來所內另名巡佐李冠霖幫忙,李一聽到要幫忙簽名當證人也二話不說地答應,二名員警除了當人民保母,也在派出所內當起結婚證人,替新人簽好結婚書約,還祝福他們百年好合,早生貴子,讓這對新人再度開心再度前往區公所。
第五分警分局提醒,登記結婚時,新人本人皆需登記時在場,並且攜帶身分證、戶口名簿及結婚書約,但結婚書約上簽名的證人不需到場,即可完成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