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
日月光半導體廠、彰化四家電鍍廠涉嫌偷排廢水汙染案,環保署今天上午把全案送政風處,再轉廉政署調查,根據環保署統計,從98年到今年11月止,縣市環保局與環保署地區督察大隊總共稽查了384次,卻只裁罰了355萬元,與汙染行為之嚴重,不成比例,將由廉政署調查是否有稽查人員稽查不力甚至與業者勾結,收受賄賂等不法情事。
稽查日月光處分情況。(擷取自聯合新聞網)
據了解,環保署呈送政風單位的調查報告中,詳列了98年至今年11月30日間稽查日月光及彰化電鍍廠的資料,總計高雄市、桃園縣環保局與環保署共稽查日月光高雄、中壢共384件,處分金額只有355萬元,與環保署估計日月光自96年起汙染行為的上億元不法利得不成比例。
環保署督察總隊長陳咸亨說,違法業者在設備端備而不用、地方機關執法端視而不用、中央機關在政策面督而不導,才會導致日月光汙染情事,一揭露就無法收拾。
至於彰化電鍍廠涉嫌汙染農田案,環保署與彰化縣環保局雖然懷疑東西二、三圳遭汙染與十家電鍍廠有關,但98年迄今,兩單位每年對十家業者各只稽查10餘次至20餘次,其中除祥賀電鍍廠被處以停工外,其餘業者均無處分,裁罰金額更是「零」,更是荒謬。
陳咸亨表示,彰化電鍍業者裁罰次數雖多,卻無法查到汙染情事,是因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舉例說,一家電鍍廠業者把偷排廢水開關裝在老閭三樓主臥室的陽台上,每次稽查人員去查時,業者就在陽台上把偷排廢水開關關掉,再改啟動自來水開關,如此稽查人員再怎麼查,也都查不出來。
陳咸亨說,另一個盲點是,督察人員查緝「太笨了」,到溪裡去抽水樣化驗,只要化驗數值超標,就認定業者違法,未超標就沒事,卻不料此次彰化有三家電鍍業者共同委由顧問公司裝設暗管,利用夜間偷排,瞞過稽查人員。連環保署長沈世宏得知後還痛罵稽查人員「比小學生都不如,乾脆讓小學生來查,都查得更清楚」,後來稽查人員改用深度稽查,才糾出此次偷排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