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游明煌/綜合報導
目前正值中元普度期間,很多人都會祭祀拜拜、焚燒紙錢,基隆許姓男子上月在住處前道路焚燒金紙,表示要祭改,但因金紙隨風亂飛遭到檢舉。法官認為他無正當理由,且未使用金爐或安全圍籬,也未備妥滅火設備,在公共場所焚燒金紙,有危害安全之虞,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千元。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許男7月3日凌晨3時49分許,在住處前前道路焚燒金紙,金紙直接放在道路上,根據市警第四分局提供監視器及蒐證影像,發現該道路有行人及車輛往來的可能,且道路兩側為民宅,路旁也有數輛自小客與機車停放。
法官審理認為,許男當時並未使用金爐或安全圍籬,也沒有備有滅火設備,僅有席地焚燒,稍有疏失,極可能因燃燒的金紙隨風飛散而有延燒之危險,除直接危害他人身體及財產之虞外,如有行人或車輛經過,也可能因此受到驚嚇而導致意外或交通事故發生的可能。
法官說,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1款,無正當理由於公共場所、房屋近旁焚火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千元以下罰鍰。
許男自陳,因為被附身,要燒金紙祭改,他想說趕快處理,焚燒金紙後沒有撲滅,等它焚燒完後掃起來而已。他的說詞法官不認同,認定他因自認在進行宗教儀式,沒有正當理由,在公共場所任意焚燒紙錢罔顧公共安全,忽視焚火對他人生命、身體及財產之危險性,構成無正當理由,於公共場所、房屋近旁焚火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裁處3千元以示警惕。
農曆7月「鬼門開」後,在台灣傳統習俗,寺廟、社區、公司行號、政府單位等都會普度、祭祀,常見焚燒金紙。基隆市環保局表示,為提倡環保友善祭祀,宣導祭祀零汙染,鼓勵民眾祭祀紙錢減量集中燒,詳情可至環保局網站查詢。如果自己焚燒金紙,建議要在安全地點,並備妥金爐或有安全圍籬,避免引起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