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簡慧珍、陳俊智、胡蓬生、黃于凡、魯永明、鄭朝陽/綜合報導
行政院端出營建混合廢棄物解方,各界雖肯定中央解決問題的努力,但直言這套解方只是急就章,關鍵的幾個環節沒有妥善規畫,執行起來還是困難重重。
嘉義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曾積極偵辦營建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他說,行政院此次調整,相信會有幫助。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指出,所有營建土方亂倒都是集體犯罪,用廢棄物清理法來辦,警方沒績效,日久即無力,改用組織犯罪條例偵辦可把行為人列入治平專案,提高警察的參與意願。他建議,許多農地、魚塭被亂倒廢棄物須回復原狀,環境部可修法讓查扣違法行為人的不法所得可撥交作為回復專款。
桃園副市長蘇俊賓也肯定,但認為可做得更好,例如營建混合物分為七類,但未規範容許雜質比例,也沒用科技輔助辨識,第一線稽查常因認定標準不同、辨識人力不足,讓業者蒙混過關。
「整套解方看起來像急就章。」不具名地方環保首長說,中央將要求載土石方和廢棄物的車輛都要裝GPS,卻漏掉載運資源化廢棄物的車輛,若不肖業者在表層鋪一層資源回收物,很容易暗渡陳倉,也看不到交部角色。
苗栗縣長鍾東錦認為,中央新措施的方向雖對,但營建產出物管理關鍵在於國內沒有足夠合法棄土場,業者為了生存和利益還是會照做不誤,也不會在乎刑期加重,中央應促成地主提供土地交由縣市政府經營,不論公辦公營或公辦民營,只要收費公道透明就能改善。
原文出處 【營建廢棄物暴增 中央3面向管理遭批急就章】